新闻详情
所在位置: 首页> 公司新闻> 其它>

建筑物能源审计的形式

日期:2024-04-26 05:58
浏览次数:706
摘要:
建筑物能源审计的形式
建筑物能源审计一般分为两种:
(1)受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的形式
省政府或地方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能源消费的状况,结合年度节能工作计划,负责编制本省(市)、自治区或地方的能源审计年度计划,下达给有关用能单位并委托有资质的能源审计监测部门实施。这种形式的能源审计也可称为政府监管能源审计。
(2)受用能单位委托的形式
建筑物能源审计在用能单位领导部门认识能源审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或在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的基础上,能源审计部门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审计协议(或合同),确定工作目标和内容,约定时间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或者是用能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的需要,主动邀请能源审计监测部门对其进行能源审计。这种形式的能源审计也可称为用能单位委托能源审计。

尊敬的客户:

  本公司还有气密测试系统、渗透性测试系统、Retention Time产品,您可以通过网页拨打本公司的服务专线了解更多产品的详细信息,至善至美的服务是我们的追求,欢迎新老客户放心选购自己心仪产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